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

时间: 2024-10-30 18:50:53 |   作者: 军警系列

  根据区党工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3月6日至4月5日,区党工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执法应急局党委开展巡察,并于2023年8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区执法应急局党委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逐项抓好巡察整改。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科学决策,统筹推进。二是抓实责任分解。围绕“三聚焦一落实”四个方面53个问题和7个补充问题,制定131条整改举措,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立行立改。三是严格整改督查。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截至目前,60个问题(含补充问题7个)中,已完成53个问题,正在持续推进整改4个,未完成3个。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区党工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把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主题和局党委会第一议题。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开展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27次、交流研讨9次,邀请专家授课1次,局党委班子成员开展专题党课或基层宣讲13次。二是局属各党支部围绕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为抓手,组织学习、活动180余场次。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局党委会、局务会议学习习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城市管理工作、耕地保护、意识形态等重要论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2023年以来组织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0次、局党委会议学习10次。二是区应急事务中心将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关于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防汛减灾等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程。2023年7月以来,已组织传达学习3次。三是区应急事务中心在东庠乡东霞村开展了“新思想耀八闽‘福小宣’在身边”宣讲活动,更新了宣传栏、党务政务等信息,并利用横幅、展板、宣传栏大力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营造了浓厚学习宣传氛围。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习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局党委会会议学习内容。二是处置卫片执法图斑32宗占耕125.25亩(其中省厅重点督办1宗占耕0.07亩);对公建项目,我局将主动协调区资源生态局及相关审批主管部门做好公建项目规划调整相关事宜,推动规范区内公建项目用地审批,推进公建项目违法图斑处置整改;对非公建项目,我局将继续跟踪督促属地片区管理局加大违反法律图斑整改力度,确保按期完成整改工作。三是对栖洛岛民宿“两违”处置已整改到位,我局将加大对栖洛岛民宿和周边岸线“两违”巡查力度,坚决制止违建行为;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石头厝保护与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和实验区民宿外立面管理规定,配合民宿审批部门加强监管;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提醒、批评教育,并启动问题调查处理。

  整改情况:一是局务会议每月听取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结合主题教育“四下基层”工作要求,局党委班子成员深入分管领域调研指导具体工作,切实解决工作中难点堵点淤点。巡察整改期间,局务会议共听取各部门、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汇报5次。主题教育期间,完成走访村居5个,企业30家,收集的27项问题已全部解决并持续跟踪确保高效完成主责主业。二是按照局《关于深入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的实施方案》和《2023年工作要点》,扎实推进执法应急工作,确保上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整改情况:已围绕习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开展宣传教育培训等活动3场次,并组织并且开展防汛防台风、森林防灭火、地震逃生等应急演练各1场。同时运用提醒、催办、督办、约谈等方式,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措施落到实处。

  整改情况:一是着力加强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并督促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行业和业务部门安全监管职责;二是用好省安全生产专家库、区应急管理委员会专家智库力量,已组织覆盖全区工矿商贸危化企业安全监管干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3场次。

  整改情况:一是已梳理90个应急预案,并全部完成预案修编,加强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二是完成非煤矿山、电力、工贸、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应急预案演练方案的拟定及专家评审工作。三是开展非煤矿山、电力、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1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桌面演练1次。

  整改情况:巡察整改和主题教育期间,区执法应急局加强落实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开展队伍工作业务培训12场,参训人员725人次。

  整改情况:全面梳理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套规定,重新修订并印发相关配套制度8项,废止《平潭综合实验区综合执法局执法工作程序规定》(含送达期限60日的规定)、《平潭综合实验区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加强完善了行政执法相关制度。

  整改情况:各行业执法支队加强了落实全过程音像记录制度,依托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上传有关数据并按进度要求实现网上办案。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区清违办相关工作规定,推动“两违”综合治理工作。二是加强与各片区管理局联动,积极发挥基层村级组织在“两违”治理工作中的作用。

  整改情况:区清违办已加强“两违”统计数据审核,统一统计口径,按真实的情况报送反映实验区“两违”综合治理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康德公司屋面建设光伏项目遗留的相关违建,目前已拆除清零。二是西楼村冷冻厂民宿违扩建部分的整改拆除工作,现已处置整改到位。三是敖东大福村149㎡违法建设目前均已落实整改拆除措施。四是我局将加大对重点区域的巡查监督管理力度,配合属地片区管理局,推进“两违”治理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跟踪巡查不够到位,各执法单位加强队伍管理,增强执法人员工作责任心,加大“两违”巡查处置力度,发现新增“两违”或违法复建及时按规定予以处置。二是旺达别墅违建拆后出现的复建部分(7幢01、69幢)已拆除到位。三是鑫富友公司区域违建621㎡问题全部落实整改拆除。四是对上述相关事项涉及的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批评教育,并对鑫富友公司区域违建问题展开核查。

  整改情况:继续请求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帮忙协调省政府、省司法厅,尽快批复我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

  整改情况:一是已加强在粮食、测绘、体育、广电、科技等领域的执法检查与监督管理力度,力争取得“零的突破”。二是主动对接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案件线索移交工作,加大对执法过程的监督力度。目前已办理测绘类等领域案件5宗。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了区清违办综合协调工作力度,对片区报送的“两违”问题开展督查督办,加强了对“两违”信息共享和沟通,及时通报和移送“两违”查处情况。二是按照《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印发制止和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区清违办主体责任。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明确意识形态相关工作职责。二是2023年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了2次意识形态专题学习,组织了2次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三是制定了《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切实落实网络安全管理责任。四是把意识形态纳入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内容,已开展监督检查2次。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充实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局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区应急事务中心召开了2023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分析会,分析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形势、部署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重点。三是对意识形态材料分类审核把关。

  整改情况:一是清理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关于违纪违法干部的信息宣传报道13条。二是安排了专人负责微信公众号的运维和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定期对微信公众号进行自查,确保信息公开准确、正确。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和“两违”巡查管控频率,在抓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抓好常态化治理的同时重点更突出,国土、文化、交通、农业等领域执法检查更加有序。二是狠抓初信初访办理,及时受理率100%、按期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达99.1%,把信访问题和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加强了对行政执法案件和信访件排查梳理、分析研判,疏导化解信访明显问题和矛盾纠纷,营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信访投诉案件梳理能力,组织局各部门各单位对所在领域的信访线索进行摸排、分析,共梳理2218件。二是提升信访投诉举报件解决能力,2023年共受(办)理登记信访与投诉举报件7080件,按时查阅办理率达100%,一次性办结258件,一次性化解率97.7%,省信访平台参评率98.2%,满意率99.1%。三是会同有关部门和海坛片区等单位推进白鹭社区历史遗留问题的整改并加强有关区域巡查力度,同时深入社区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努力协调邻里纠纷,促进息访息诉,目前未发现白鹭社区有新增违建围墙的行为及有关投诉。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了对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场所查处力度,共办理相关案件21宗。二是加强对城南新庄(红湖庄)28-1号和29号区域的常态化巡查,严防复建。三是2023年4月拆除蓝翔化工公司相关的搅拌站、违法放置的集装箱,并安排执法人员每周至少两次对蓝翔公司巡查。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和局属各部门加强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细则精神,开展自查自纠,做到立行立改;局机关党委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列为党支部“三会一课”必学内容,组织局属各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巡察整改期间,组织机关纪委共开展全覆盖督查10次并进行内部通报。三是群策群力,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妥善处理。

  2.1关于群众投诉举报前进路十字路口红绿灯附近存在违章搭建等问题和城区历史遗留大型户外高空广告牌23面的问题。

  一是群众投诉的违建等问题已全部落实整改拆除。二是23面户外高空广告牌,其中11面公益广告牌中已拆除1面,其余10面已责成使用单位加强安全维护和落实管理责任;1面由平潭建设银行916分行使用的广告牌,已责成该银行加强安全维护和落实管理责任;11面商业广告牌中有5面已经过专业机构安全结构检验测试合格并加固,且为平潭城区街道外立面景观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统一报批,符合有关设置要求,后续按规定落实年度安全检测。已拆除不合格的户外广告牌2面,其余4面广告牌正在落实安全检测,对检测符合安全性能条件的,按规定落实使用单位管理责任和履行定期安全检查;若安全检测未能达标,责令其自行整改拆除,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依规予以拆除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区应急事务中心已完成2020年—2021年预算资金使用情况排查及2024年度预算编制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率;已完成物资核查工作,并补办好防汛物资领取审批表和领取清单,确保物资进出库规范管理。二是局指挥中心已健全完善现有的四轮执法车和两轮执法车2023年加油台账和“一车一档”。三是区应急事务中心已修订完善《平潭综合实验区防汛、森林防灭火物资管理制度》,每年3月、11月对防汛救灾物资进出库情况自查盘点,确保进出库规范管理。四是制定了《平潭综合实验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率。

  整改情况:一是对局办公室原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严格依规定采购办公家具,并加强审核与把关。二是委托资产盘点公司对全局办公资产进行重新盘点,并按照“一物一卡”原则录入系统。三是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加强资产使用管理。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相关会议、组织学习、廉政谈话、工作部署、落实整改等措施,进一步夯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全力支持驻区资源生态局纪检监察组在我局开展工作。

  整改情况:汇编形成《廉政防控工作手册》,为我局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提供相关依据与保障。

  整改情况:制定了《平潭综合实验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档案收集归档制度》《平潭综合实验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档案管理应急预案》等7项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了《干部交流轮岗实施办法(试行)》《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人员选拔使用、专项资金使用监督和绩效评价进行建章立制。

  整改情况:区纪工委监察工委驻区资源生态局纪检监察组一是学深学透业务知识。综合应用组以例会集中学习、交流研讨及专题培训会等方式熟悉业务知识,不断掌握被监督单位业务知识。二是定期梳理问题线索。三是跟进巡察进展情况。紧盯实验区“两违”综合治理,安排专人跟进巡察整改。

  整改情况:区纪工委监察工委驻区资源生态局纪检监察组一是通过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做深做实廉政谈话等方式,督促执法应急局干部、职工。二是加大问题线年以来,问题线.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局党委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局内形成了有利于提高干部选拔任用质量、有很大效果预防和纠正用人不正之风的良好氛围。二是组织人事教育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切实做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透明化、制度化。三是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及工作程序,把政治素质强、敬业精神强、工作上的能力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文件。二是局分管人事工作领导对局人事教育处全体工作人员开展谈话,督促局人事教育处做好问题整改,把好选人用人关。三是局人事教育处重新梳理2018年以来选人用人相关材料,对标对表,认真查摆问题并查缺补漏。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平潭综合实验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党委会议议事规则(修订)》《平潭综合实验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局务会议议事规则(修订)》,进一步明确需局党委会议讨论研究的干部职员(人事)任免的范围。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局人事教育处工作人员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及业务知识。二是制定了《平潭综合实验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逐步提升我局选人用人工作水平。

  整改情况:一是区应急事务中心干部、职工学习了《事业单位管理条例》,并将严格根据条例规定落实好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工作。二是已梳理好有关2020年请销假情况,并会同局人事教育处完成对该年度考核等次复核工作。三是严格落实干部职员请病事假报告报备制度,按规定向局人事教育处和区党群工作部报备。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了《平潭综合实验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协勤人员管理规定》,明确批量招收与零星替补界线,明确招聘方式,进一步规范我局的协勤招聘程序。二是继续推动我局协勤人员的薪资待遇参照区公安局辅警的薪资待遇予以发放的相关工作,提高我局协勤人员待遇,以吸引协勤人员留得住。三是制定了《平潭综合实验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关于干部协勤推选工作方案》,开展干部、协勤推选工作及干部的储备工作。四是商请启动我局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选拔工作,选拔任用中青年干部,缓解我局科级干部老龄化趋势。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了《2023年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机关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和措施清单》等文件,要求各党支部开展好2023年度党建各项工作,落实好党建主体责任。二是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发展党员等党建工作纳入局党委会议、局机关党委会议内容,定期讨论研究部署;局党委每半年听取1次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全方面提升基层党的建设质量。三是制定印发了《党建工作指导手册》,组织并且开展全体党员及党务工作者培训会各1场,推动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整改情况:一是由局机关党委书记对各党支部书记和支部组织委员进行集体约谈,要求各支部严格规范落实好党内各项规章制度。二是未开展研讨的党支部已开展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交流研讨活动;8个党支部均已完成党支部书记结合《闽山闽水物华新—习福建足迹》学习体会专题党课。三是8个党支部均已根据相关要求制定了2023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上点出问题的整改措施,并抓好整改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局机关党委集体约谈了各党支部书记及组织委员,督促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好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抓好支部党建工作,规范支委会会议规则。二是局机关党委结合主题教育分别组织了党支部书记集中培训和以党支部为单位轮训。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梳理、修改、审核了2018-2022年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二是组织局党委班子成员学习了《中国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了领导干部政治意识。三是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整改实行整改进展周报,同时要求举一反三,建立整改长效机制。二是局机关党委加强监督检查,对整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和出现反弹的单位做问责,严肃处理。巡察整改期间共开展监督检查10次,未发现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执法应急局修订了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议事范围;组织成立了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采购程序。二是组织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文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规范履行采购程序。三是成立了采购小组,严格依据采购相关法律、条例及局内控制度,规范采购程序。

  整改情况:一是局机关党委每半年开展一次的党建督查工作,并将督查情况通报各党支部,督促各党支部做好整改落实工作。二是目前8个党支部均已按“2023年度上半年党建督查通报”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局机关党委于2023年10月下旬在局属各党支部范围内开展了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含2022年度区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形成检查情况通报,责成责任单位立知立改。二是各党支部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制定整改台账,做到“整改一项,销账一项”,确保整改取得成效。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谈心谈话暨廉政提醒谈话工作的实施方案》,并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历次重要会议精神作为廉政提醒谈话和谈心谈话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共开展谈心谈线年度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方案,并落实学习情况通报和巡听旁听工作制度,提升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效。

  整改情况:一是与区退伍军人服务中心合作,定期向我局推荐有求职意向且符合协勤岗位要求的。二是委托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协勤人员招收工作,同时建立协勤人员替补名单库,进一步规范协勤人员零星递补程序公开透明。三是完善协勤人员入职、离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劳务派遣合同规定办理离(入)职手续。四是继续推动我局协勤人员的薪资待遇相关工作,稳定协勤队伍。

  巡察期间,区巡察组共向我局移送信访举报8件,全部办结。向区纪工委监察工委驻区资源生态局纪检监察组移交的问题线个,目前正在进行核查。

  1.坚持提升站位、改进工作,凝聚执法应急合力。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严明的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强化局各部门各单位横向沟通和纵向协调,形成执法应急合力。

  2.坚持落实责任、落细措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委主体责任,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执法应急各项工作中。

  3.坚持用好成果、建好制度,扩大巡察整改效应。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回潮反弹,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举措的落地生根;对需要长时间坚持的工作,不折不扣执行到位。用好巡察成果,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服务实验区“一岛两窗三区”建设贡献执法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做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平潭县岚城乡中湖村岚湖庄1号,邮政编码:350400;电子邮箱:。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上一篇:触及“20CM”跌停涛涛车业回应:美“双反”调查主要是针对高尔夫球车该业务一季度占公司营收20%左右

下一篇:涛涛车业-1999%跌停总市值6142亿元

一键拨打